SBIR 政府補助完整指南(上):掌握申請關鍵,讓企業發展更具競爭力
- 煋蜂Team
- 2月25日
- 讀畢需時 30 分鐘
已更新:2月28日
目次
前言
SBIR(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)計畫是政府為中小企業設計的創新研發補助方案,旨在透過資金支持降低技術開發風險,幫助企業加速技術創新與市場應用。這不僅是一筆研發補助,更是企業提升競爭力、拓展市場的重要策略。

SBIR 計畫共分為三個階段,補助金額依階段而有所不同:
Phase 1(可行性驗證):最高 100 萬元,用於概念驗證與技術探索,幫助企業評估創新構想的可行性。
Phase 2(技術開發與產品雛型製作):每年最高 500 萬元,最長 2 年最高 1,000 萬元,若曾執行 Phase 1,則可提升至1,200 萬元,用於技術研發、產品開發與市場測試。
Phase 2+(試量產與市場應用):最高 500 萬元,用於技術商品化、工程化開發與市場導入,企業須於結案 3 年內完成市場訂單,並依規定繳交回饋金。
此外,若以 「自提式聯盟」 方式申請(至少 3 家企業聯合申請),則 Phase 2 與 Phase 2+ 的補助金額上限可提高:
Phase 2(聯盟):最高 3,000 萬元(每家企業最高 1,000 萬元)
Phase 2+(聯盟):最高 2,500 萬元(每家企業最高 500 萬元)
*這表示,透過 SBIR 計畫,企業最多可獲得 1,200 萬元(個別申請)或 3,000 萬元(聯盟申請)的補助,幫助企業從技術概念到市場落地,全方位提升競爭力。
本指南將深入解析 SBIR 申請條件、審查重點與補助架構,並提供 成功案例與申請技巧,協助企業有效提高過案率,爭取最適合的補助資源。無論是首次申請,或希望優化申請策略,本指南都將提供最實用的策略與指引,幫助企業掌握 SBIR 機會,讓創新研發更具競爭力!
第一章:SBIR 計畫緣起與核心觀念

1.1 SBIR 計畫的由來
SBIR 計畫最早起源於美國,該國政府於 1982 年推出該計畫,目標是透過政府資金支持高風險、高回報的創新研發,幫助中小企業將創新技術導入市場。由於其顯著的成功,美國的 SBIR 制度成為各國效法的典範,並陸續推行類似的補助計畫。
臺灣政府為了強化本土中小企業的技術研發能力,透過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於 1999 年導入本土化的 SBIR 計畫,專注於補助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創新,並鼓勵企業與學研機構合作,以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。至今,SBIR 已協助眾多企業突破研發障礙,成功將技術落地應用。
1.2 計畫推動目的
SBIR 計畫的核心目標在於降低創新門檻、提升技術商業化成功率,透過補助機制,讓企業能夠專注於開發具有市場價值的創新技術或服務。其推動目的主要包括:
降低研發風險,鼓勵企業投入創新許多企業即便擁有創新構想,卻因資金與技術門檻望而卻步。SBIR 透過政府補助減少企業的初期財務壓力,使更多創新技術得以孵化。
培育技術人才,強化產業研發能量SBIR 不僅提供資金支持,還鼓勵企業與大學、研究機構、法人單位合作,讓技術能量能夠累積並延續,為產業培養更多高端研發人才。
促進技術商品化,帶動產業升級許多企業的技術研發往往停留在概念或原型階段,難以進一步商業化。SBIR 補助企業將技術成果導入市場,讓研發不再是單純的技術實驗,而是真正能創造市場價值的解決方案。
根據過往申請經驗,計畫審查時創新技術是否具市場潛力、技術可行性、企業執行能力都是關鍵評審標準。企業在撰寫申請計畫時,應著重於如何透過補助加速技術落地,並明確展現技術優勢與商業化機會。
1.3 SBIR 計畫的適用範圍
SBIR 計畫適用於各類產業,無論是科技製造、智慧服務、數位轉型,甚至是與民生應用相關的創新產品,只要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,並具備「創新研發潛力」,皆可提出申請。
申請對象基本條件
符合中小企業標準(資本額、員工數需在政府規範範圍內)
具有創新技術或服務概念
研發內容具市場應用潛力
計畫執行地點需在臺灣
適用產業範圍
創新技術類:半導體、AI 應用、智慧製造、醫療科技、生技研發
創新服務類:數位平台、物聯網應用、流程優化、綠色能源
常見產業趨勢與補助熱點
近年 AI、大數據、5G、碳中和技術等領域申請案件逐年增加
具有 ESG(環境永續)導向的研發案,近年更受到評審關注
智慧製造、數位轉型技術,通常可獲得較高補助比例
申請技巧
企業可在計畫書中強調市場趨勢與政策支持方向,讓評審更容易認同提案價值。
若技術較難以具體量化,可透過「市場應用案例」或「預期效益分析」來強化說服力。
1.4 計畫執行對產業的重要性
對中小企業而言,研發活動常伴隨高投入與高風險。SBIR 計畫的核心價值,就是透過政府補助,減少企業在技術開發初期所需承擔的財務壓力,使企業更有信心投入創新領域。
SBIR 對企業的實質幫助
資金支持:提供無須償還的政府補助,讓企業專注研發
市場導向:透過 SBIR 機制,企業能夠將技術與市場需求進一步結合
風險分擔:降低企業獨自承擔研發風險的壓力,提升創新成功機率
產業層面的影響
帶動技術突破,提升臺灣產業競爭力SBIR 計畫累積多年,已促成許多關鍵技術的突破,並成功商品化,如智慧農業、精準醫療、新材料技術等。
促進產學合作,強化技術轉移企業可透過 SBIR 與學術機構合作,使前沿技術能夠更快進入產業應用,加快創新週期。
刺激新創發展,拓展國際市場SBIR 也常成為新創公司進入國際市場的重要跳板,許多企業透過 SBIR 計畫取得技術驗證後,成功吸引國內外投資人關注,進一步拓展市場。
💡 經驗建議
若您正計畫投入技術研發,或希望透過補助降低研發風險,SBIR 計畫將是值得申請的政府資源之一。企業應儘早釐清研發目標、規劃完整的技術發展路線,並透過專業顧問團隊的協助,提升申請成功率。
第二章:SBIR 計畫的結構與申請對象

2.1 計畫階段概觀
在前一章我們提到,SBIR 計畫的核心價值在於降低中小企業的研發風險,並提供資金支持,協助技術商品化。 但在實際申請時,許多企業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:到底該從哪個階段開始申請?如何確保申請的計畫符合補助標準?
這是我們長期協助企業申請 SBIR 時,最常遇到的兩個關鍵問題。許多企業在研發過程中,往往會高估技術成熟度,直接申請較高額度的補助(例如 Phase 2),但最終卻因為可行性驗證不足或市場應用不明確,導致審查未能通過。因此,企業在申請 SBIR 時,選對申請階段,比起金額大小更重要。
SBIR 計畫大致分為三大階段:Phase 1、Phase 2 與 Phase 2+,每個階段對應不同的研發目標與資金需求,以下以文字表格形式呈現三者差異:
計畫階段 | 核心目的 | 主要內容 | 計畫期程 | 補助上限 |
Phase 1:先期研究/先期規劃 | 可行性驗證、小規模技術測試 | 針對創新構想進行初步技術驗證,確保研發方向可行 | 最長 6 個月 | 最高 100 萬元 |
Phase 2:研究開發/細部計畫 | 產品/技術開發與測試 | 擴大研發規模,進行產品、技術開發,並導入市場應用 | 6 個月至 2 年 | 最高 500 萬元 |
Phase 2+:加值應用 | 產品商品化、試量產 | 基於 Phase 2 研發成果,進行商品化、試產及市場驗證 | 最長 1 年 | 最高 500 萬元 |
2.2 計畫申請對象:個別申請與自提式聯盟
在 SBIR 計畫的申請過程中,企業最常面臨的選擇之一是:應該單獨申請,還是與其他企業組成聯盟? 這不僅影響到申請過程的複雜度,也會直接影響計畫的成功率與執行效益。
我們在協助企業申請 SBIR 時,發現很多公司對於「個別申請 vs. 自提式聯盟」這個問題缺乏清楚的判斷標準,導致錯過最佳的申請時機。
有些企業規模不大,卻勉強組成聯盟,導致後續管理與資源分配問題;有些企業技術完整度高,卻沒注意到聯盟申請的潛在優勢。
因此,選擇哪種模式,應該根據企業的研發能力、資源配置、合作需求與市場策略來決定。
以下我們將深入解析這兩種模式的特性、優勢與潛在挑戰,幫助企業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申請方式。
申請模式 1:個別申請(Single Applicant)
適用企業
具備完整研發能力的公司
希望掌握計畫主導權,不受合作夥伴影響
申請案規模適中,能獨立負擔計畫執行與管理
個別申請的優勢
決策自主權高:企業自行規劃計畫方向、經費運用與研發時程,避免合作產生利益衝突。
執行效率高:不需與聯盟成員協調,計畫推進速度較快,能有效掌握時程與資源配置。
技術核心不外流:若企業技術屬於關鍵競爭力,單獨申請可確保技術研發與商業模式不被外部合作夥伴影響。
個別申請的潛在挑戰
研發能量受限:若企業內部研發資源不足,可能難以達成計畫目標,影響補助審查結果。
資源與人力壓力較大:技術開發、文件撰寫、計畫執行都需負責,可能對人力造成負擔。
💡 經驗建議
若企業本身研發能力強、技術具獨特性,且希望完整掌控計畫,個別申請是最佳選擇。但若企業規模較小,則需特別注意研發資源與人力配置,避免過度負擔影響計畫執行。
申請模式 2:自提式聯盟(Consortium Application)
適用企業
計畫規模較大,需要多方技術整合的專案
企業技術或資源不足,希望透過合作補足短板
產業應用廣泛,需要跨領域專業來提升競爭力
自提式聯盟的優勢
資源整合,提升研發能量:透過聯盟成員分工,可有效整合不同技術專長,提升計畫可行性與市場價值。
過案機率較高:評審委員通常較看好「跨產業合作、資源互補」的申請案,聯盟模式能讓計畫更具市場潛力。
政府鼓勵跨領域合作:SBIR 鼓勵企業與學研單位、法人機構合作,因此聯盟申請的計畫往往較符合政府補助政策方向。
自提式聯盟的潛在挑戰
決策與管理成本較高:需協調多家企業,若成員意見不一致,可能影響計畫執行效率。❌ 資金與分工需清楚界定:補助金額需合理分配,並確保各成員的貢獻與回報對等,否則容易產生利益糾紛。
核心技術可能外流:若企業在聯盟中屬於技術主導方,需特別注意智慧財產權保護,避免競爭對手藉機取得關鍵技術。
💡 經驗建議
若計畫涉及跨領域應用,或企業內部資源有限,聯盟申請是更好的選擇,但務必在申請前與合作夥伴明確規範分工、資源分配與智慧財產權歸屬,避免後續糾紛影響計畫執行。
個別申請 vs. 自提式聯盟
以下是兩種模式的對比分析,幫助企業快速評估適合的申請方式:
比較項目 | 個別申請 | 自提式聯盟 |
適合對象 | 具備完整研發能力的企業,技術核心不希望外流 | 需要跨領域整合資源、技術能量較不足的企業 |
申請難度 | 中等 | 較高(需協調多方) |
執行效率 | 高(可自行決策) | 較低(需協商分工) |
補助金額 | 依單一企業評估 | 可獲得較高總額,但需分配 |
技術整合能力 | 依單一企業能力 | 跨企業合作,技術資源較完整 |
過案機率 | 中等 | 較高(政府較支持跨領域合作) |
潛在風險 | 研發資源不足、單獨負擔高 | 決策與資源分配困難、技術外流風險 |
💡 選擇建議
若企業具備獨立研發能力,且希望掌控計畫,建議採取個別申請模式。
若企業需要跨領域合作,或希望提高補助額,可考慮自提式聯盟,但需做好分工與權益規範。
2.3 計畫屬性:創新技術與創新服務
許多企業在準備 SBIR 申請時,會有一個常見的迷思:「SBIR 是不是只有科技產業才能申請?」 事實上,SBIR 不只是補助硬體技術的研發,創新服務模式同樣能夠獲得資助。
根據我們的申請經驗,許多企業因為沒有「明顯的技術突破」,就認為自己無法申請 SBIR,然而,如果您的企業能夠透過創新方法改變產業模式,提高效率,甚至提升社會效益,那麼 SBIR 仍然是一個值得爭取的資源。
什麼是創新技術?(Technology Innovation)
「創新技術」指的是在產品、製程或材料方面的技術突破,這類型的 SBIR 計畫通常會涉及硬體開發、科學研究、工程應用等領域。
常見產業與申請成功案例:
機械與製造技術(例:智慧自動化生產系統)
生技與醫療(例:新型藥物、精準醫療設備)
電子與資通訊(例:高速運算晶片、新世代網通設備)
綠能與環保科技(例:碳捕捉技術、再生能源開發)
新材料與奈米技術(例:高強度複合材料)
💡 過案技巧:
技術突破性與市場需求並重在申請 SBIR 補助時,技術創新的「突破性」與「市場應用性」缺一不可。我們過去曾協助一家新創公司申請 SBIR,他們開發了一款用於電動車鋰電池的新型冷卻材料,雖然技術本身已有基礎,但當時市場上仍無類似應用。因此,在計畫書中,我們特別強調:
這項技術如何解決現有電池過熱的問題
該技術與現有材料相比的關鍵優勢(成本、效能)
市場趨勢與未來成長潛力(電動車產業正快速成長)
結果,該計畫獲得高額補助,成功推動技術開發,並在後續獲得商業化投資。
什麼是創新服務?(Service Innovation)
許多企業以為「創新服務」較難申請 SBIR,但其實,政府補助不僅支持技術創新,也鼓勵企業開發創新商業模式、數位轉型、流程再造等應用。只要能夠透過服務創新提升產業效率、降低成本,甚至解決社會問題,都有機會獲得補助。
常見產業與申請成功案例:
智慧零售(例:AI 客製化推薦系統)
數位應用(例: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平台)
知識服務平台(例:企業內訓 AI 自動化課程推薦系統)
流程再造與自動化(例:醫院掛號 AI 分流系統)
社會創新(例:無障礙交通預約與即時派遣平台)
💡 過案技巧
問題導向 + 數據佐證服務創新相較於技術創新,最大的挑戰在於「如何證明創新性?」我們曾協助一家新創公司申請 SBIR,他們開發了一個數位農業管理平台,可以透過 AI 預測作物病害,提高農民收益。這個概念在技術上不算新穎,但透過市場數據,我們強調:
傳統農業管理的痛點(病害預測錯誤率高、農藥使用過量)
這項服務的獨特價值(AI 分析能精準降低 20% 的作物損失)
目標市場與產業影響(台灣農業數位化比例低,市場潛力大)
最終,該計畫獲得補助,並成功與政府單位合作,推動農業數位轉型。
創新技術 vs. 創新服務:申請策略比較
比較項目 | 創新技術 | 創新服務 |
申請對象 | 製造、研發、生技、電子等產業 | 數位轉型、流程再造、知識服務等產業 |
評審關注點 | 技術突破性、專利布局、市場競爭力 | 服務創新模式、流程優化、市場應用 |
適合企業類型 | 高技術研發企業 | 需要解決產業痛點的企業 |
過案關鍵 | 技術創新 + 商業可行性 | 產業痛點分析 + 數據支撐 |
*選擇建議:
若企業開發的是新技術、新材料、新製造方法,則適合創新技術類別,申請時應強調技術突破性、專利布局與市場應用潛力。
若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來自於服務模式創新、流程優化或數位應用,則應從創新服務類別切入,並以市場痛點與效益分析作為審查重點。
第三章:SBIR 計畫申請流程詳細解析

成功申請 SBIR 計畫,除了技術創新性與市場可行性,企業還必須符合基本申請資格,並準備完整的計畫文件。然而,許多企業在申請時,因為對資格限制不夠了解,或文件準備不足,導致補助申請被退回,浪費了寶貴的時間與人力成本。
根據我們的經驗,企業在申請前,應先進行資格自我檢視,確保符合計畫門檻,並準備好所有必要文件。此外,針對計畫書撰寫,許多企業容易忽略的關鍵點包括:
技術創新性是否明確?
市場應用是否具體可行?
研發時程與經費規劃是否合理?
是否提供足夠的佐證資料,提高審查信任度?
本章將詳細解析SBIR 申請資格、文件準備及申請流程,幫助企業順利通過審查,提高補助成功率。
3.1 申請資格與限制
SBIR 計畫的申請資格每年可能會有細微調整,以符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。因此,企業在申請前,應先行確認最新申請規範,避免因資格不符而浪費申請機會。
基本申請資格(以 113 年度為例)
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:
資本額 1 億元以下 或
經常僱用員工數未達 200 人
公司營運狀況正常:
過去五年無重大違約紀錄
三年內無欠繳稅捐情事
研發執行地點須在臺灣境內
企業須為台灣法人,非陸資或外國分公司
💡 經驗建議:
如果企業營運狀況較特殊(例如新創公司、最近才完成投資增資等),建議在申請前先諮詢官方單位,確認是否符合資格。
某些產業可能有額外的法規要求(如醫療器材、軍事技術等),需特別注意相關限制。
若企業過去有違約紀錄或財務問題,應先確認是否影響資格,避免投入人力後被退件。
文件名稱 | 重點內容與取得管道 |
計畫申請表 | - 線上填寫或下載官方範本,列出申請單位基本資料 - 如:公司負責人、聯絡人、企業規模、主要聯盟成員等 |
計畫書 | - 說明研發構想、技術/服務創新性、預期效益 - 需佐以經費編列、工作分工、風險控管、時程規劃等 |
公司資格證明 (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等) | - 近一期稅務證明(國稅及地方稅無違章欠稅) - 勞保繳費清單等,證明企業符合中小企業資格 - 近五年無重大違約狀況 |
計畫簡報檔案 (PowerPoint 或 PDF 形式) | - 供簡報審查時使用,強調技術獨特性、團隊優勢 - 簡潔條理,突出重點與執行流程 |
其他佐證文件 | - 專利證明、學研合作協定、技術報告、成員專業證照等 - 有助提高評審信任及核定補助金額 |
3.2 申請步驟與核定流程
申請 SBIR 計畫的流程並不複雜,但每個階段的準備與應對策略,將直接影響過案率。根據我們的經驗,企業常見的挑戰包括:
不確定自身是否符合申請條件,錯失機會
計畫書與簡報內容無法充分說服評審,導致補助額度降低或未核准
申請流程中補件與審查時間拉長,影響整體研發時程
因此,在正式申請之前,我們建議企業掌握以下關鍵:
如何正確評估自身申請條件?
每個審查階段應如何準備,提升核准機率?
核定後,如何確保計畫順利執行與結案?
以下是 SBIR 計畫申請與核定的完整流程,並搭配我們的實務經驗建議,幫助企業順利申請補助,提高通過率。
SBIR 申請完整流程
第一步:前期評估
企業應明確研發目標,確認市場應用潛力
判斷是否符合 SBIR 申請資格,避免投入錯誤方向
💡 經驗建議
我們協助過的企業中,最常見的問題是「沒有明確的市場目標」,導致技術雖然創新,但申請時無法說服評審有實際應用價值。因此,在這階段,我們會建議企業:
先盤點自身技術優勢與市場需求的匹配度
研究 SBIR 計畫的年度補助方向,確認技術領域是否符合政府政策
若不確定自身是否符合資格,可提前向 SBIR 諮詢或尋求專業顧問建議
第二步:線上遞交申請
登入 SBIR 官方網站,填寫線上申請表
上傳必要文件:計畫書、公司資格證明、簡報檔等
💡 經驗建議
許多企業在這階段因為文件缺漏被要求補件,導致審查進度延誤。為了避免這種情況,建議:
提前準備完整申請文件清單,確保所有文件格式與內容符合標準
計畫書應清楚呈現技術創新點、預期效益與市場應用,避免內容冗長或過於技術化
簡報內容應簡潔有力,突出核心競爭優勢,建議以 10~15 頁為限
第三步:書面審查
專案辦公室先進行文件核對與初步篩選
如有文件缺漏,會通知補件;若逾期未補齊則退件
💡 經驗建議
書面審查主要是確認申請企業資格、文件完整性與計畫可行性。這個階段最常見的問題包括:
計畫書與申請表內容不一致(例如計畫名稱與技術描述有落差)
研發經費編列不合理(例如人事成本比例過高,或設備費無明確用途)
企業財務或營運狀況不清楚,導致審查委員質疑執行能力
註:建議在提交前進行「文件交叉檢查」,確保內容一致、符合邏輯,減少補件風險。
第四步:審查會議(簡報)
通過書面審查後,企業需派員簡報說明計畫構想與執行方法
評審委員會將針對技術可行性、團隊能力、資金規模等進行詢問與評分
💡 經驗建議
這是影響最終補助金額的關鍵階段,簡報內容與表現決定了企業能否爭取較高的補助額度!
應該準備「模擬問答」,避免被評審問倒(常見問題如技術挑戰、市場競爭、商業模式等)
簡報者應熟悉計畫內容,能清楚回答技術問題,而非單純朗讀 PPT
強調計畫的產業價值與未來發展潛力,而不只是技術細節
註:建議企業在簡報前,先進行內部演練,並模擬評審可能提出的問題,提升應對能力。
第五步:審查結果核定與通知
通過審查後,官方會核定補助金額與計畫期程
企業須於限定期限內辦理簽約手續
💡 經驗建議
核定補助金額不一定等於申請金額,政府可能根據計畫可行性與企業財務能力進行調整。企業在收到核定通知後,應:
確認核定金額與預期是否有落差,若不足是否仍可執行?
確保簽約程序在期限內完成,以免喪失補助資格
若補助金額調降,應調整計畫內容,以符合實際資金配置
第六步:計畫執行與管考
依據核定計畫書推進,確保按時完成研發進度
每半年或每期(依契約)提交進度報告與經費報銷文件
💡 經驗建議
計畫執行時,進度管理與經費使用必須符合計畫書規範,否則可能影響後續補助撥款:
確保所有研發成果均有「可驗證的證據」,如測試報告、技術文件、原型產品等
經費支出應保留完整發票與合約,以確保核銷不會有爭議
與政府單位保持良好溝通,若遇執行困難,可適時提出計畫調整申請
第七步:結案與後續回饋機制
計畫完成時,需提交「結案報告」,完整說明計畫成果
對於 Phase 2+ 項目,需於結案後 3 年內達到規定之市場回饋
💡 經驗建議
結案報告不只是「交差了事」,而是決定企業未來能否再次申請 SBIR 補助的重要依據:
確保結案報告內容與原申請計畫一致,並強調技術成果的市場影響
如果是 Phase 2+,應確保未來的市場回饋機制符合政府規範,避免違約風險
若企業希望申請後續補助,應在結案報告中展現計畫的延續性與擴展機會
3.3 審查重點
申請 SBIR 計畫 不只是填寫計畫書,更關鍵的是如何讓評審委員相信這項技術或服務值得投資。在審查過程中,我們觀察到評審委員的關注點往往集中在五大要素,這些因素將直接影響計畫能否順利通過、補助金額能否達標。
1. 技術 / 服務創新度
評審重點:技術或服務的突破點SBIR 申請的核心在於「創新性」,企業需要明確說明:
與現有技術或市場產品相比,您的技術有什麼獨特優勢?
是否具備技術壁壘?競爭對手是否容易模仿?
有無專利、研發成果或學術論文支持?
💡經驗建議
許多企業在申請時,沒有明確表達技術突破點,導致評審認為這只是現有技術的延伸。我們建議:
在計畫書中提供「技術比較表」,清楚列出現有技術 vs. 提案技術的差異
使用「數據與案例」來量化創新點,例如效率提升多少?成本降低多少?
若有專利,應強調專利技術的應用場景與市場價值,而非僅列出專利號碼
2. 可行性分析
評審重點:計畫是否能順利執行? 計畫書中的研發時程、人力配置與經費編列,必須符合邏輯,避免給人「理想化、執行力不足」的印象:
研發時程是否合理?是否能在補助期間內完成?
人力配置是否充足?是否有關鍵技術人才?
經費分配是否合理?是否有過高或過低的預算項目?
💡 經驗建議
我們經常看到企業在計畫書中,將研發時程壓得太短,導致評審質疑執行可行性。我們建議:
研發時程應符合技術開發的實際週期,例如 AI 訓練模型通常至少需要 6-12 個月
人力分工應清楚標示,例如「負責技術開發的資深工程師有 5 年經驗」
可考慮在計畫書中加入「風險評估」,說明遇到技術困難時的應對方案,提高可信度
3. 市場潛能
評審重點:這項技術 / 服務的市場價值 政府補助的目標不是支持學術研究,而是幫助技術落地,因此評審會關注:
市場規模多大?競爭者有哪些?
這項技術能解決什麼產業痛點?
是否有潛在客戶或合作夥伴支持?
💡 經驗建議
許多企業在市場分析時,僅列出「全球市場規模」,但沒有細分到適用的市場區塊,導致數據可信度低。我們建議:
市場分析應提供「細分市場數據」,例如:「智慧農業 AI 市場 2025 年規模預計達 50 億美元,而其中溫室作物 AI 監測佔 15 億美元。」
若有潛在客戶或合作夥伴,應在計畫書中列出合作意向書或現有客戶名單
強調「政府政策支持的產業趨勢」,例如政府近期推動 ESG,可將技術與低碳轉型連結,提高評審好感度
4. 團隊履歷與合作基礎
評審重點:這個團隊是否有能力完成計畫? 再好的技術,沒有強大的團隊支撐,也難以落地。因此,評審會特別關注:
核心研發人員是否具備相關經驗?
是否有學研機構、法人或業界合作夥伴?
過去是否有成功執行類似研發計畫的紀錄?
💡 經驗建議
評審通常會查看「計畫主持人」的背景,若是新創公司,且負責人無相關技術經驗,容易被質疑執行能力。我們建議:
在計畫書中加入「團隊成員背景表」,明確說明每位成員的專業與分工
若與學研機構或法人合作,應提供「合作證明或意向書」,強調產學合作的可行性
如果企業過去曾申請 SBIR 或其他政府補助,應強調過往執行成功的案例,提高評審信心
5. 申請經費合理性
評審重點:預算編列是否合理、有無灌水? 政府希望補助資金能被有效運用,因此經費編列是審查的重點之一:
人事費用是否合理?是否有專職研發人員?
設備費、材料費是否符合市場行情?
是否有過度膨脹的開支?是否符合 SBIR 補助範圍?
💡 經驗建議
部分企業因為不了解 SBIR 補助細則,經費編列過於模糊,或將不符合補助規範的費用列入,導致審查時被刪減預算。我們建議:
確保「人事費」符合市場薪資標準,且與計畫執行需求相符
「設備與材料費」應附上報價單或市價分析,以確保費用合理由
「委外費」應清楚標明合作機構與專案範圍,避免被認定為不合理開銷
SBIR 計畫審查不只是評估技術,更是一場全面性的競爭。企業在撰寫計畫書時,應站在評審角度思考:
是否能清楚說明技術突破性?
計畫執行可行性是否足夠?
市場潛力與應用場景是否明確?
團隊是否具備執行能力?
經費編列是否合理且符合規範?
💡 經驗建議
計畫書應以「技術 + 商業應用」為核心,並提供具體數據與案例支持,提高審查委員的信任度。
第四章:SBIR 三大階段深入介紹

SBIR 計畫根據企業的研發進度與技術成熟度,劃分為 Phase 1(先期研究)、Phase 2(技術開發)、Phase 2+(商品化應用) 三個階段。這三個階段的補助條件與審查標準不同,企業應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申請階段,並清楚規劃研發目標、經費使用與市場應用,以提高補助成功率。
我們的經驗顯示,許多企業在選擇申請階段時,常見的錯誤包括:
技術驗證不足就申請 Phase 2,結果因可行性不夠被刷掉
完成技術開發後,沒有申請 Phase 2+,錯失市場導入補助
補助金額規劃不當,導致執行過程中資金吃緊,影響研發進度
本章將解析 三大階段的補助金額、適用企業與申請建議,並提供 最佳申請策略,幫助企業在不同階段順利取得補助,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商業化。
4.1 Phase 1:先期研究 / 先期規劃
適合企業:
剛開始發展創新構想,尚未進行完整技術可行性驗證
需要小額資金進行市場調查、概念驗證與基礎技術測試
產業仍處於早期發展階段,需要時間探索應用方向
補助條件:
計畫期程:最長 6 個月(生技製藥類最多 9 個月)
補助金額上限:最高 100 萬元
申請關鍵建議:
強調技術 / 服務的創新點,與現有市場產品的差異性
提供初步市場數據,說明產業需求與市場機會
設計合理的技術驗證計畫,確保 Phase 1 研究成果能為 Phase 2 奠定基礎
💡 經驗建議
Phase 1 不適合用來開發完整產品,而是用來「驗證技術可行性」與「市場需求」。
例如,我們曾協助一間新創企業申請 SBIR,他們的技術概念是「無人機 AI 農藥噴灑系統」。在 Phase 1 申請時,我們建議他們:
提供初步 AI 模型的運算結果,證明技術概念可行
蒐集農業市場數據,證明農民有痛點需要解決
設計小規模的試點測試,驗證無人機的運行效果
這樣的策略,讓評審相信這項技術有市場需求,也有機會在 Phase 2 進一步開發,成功獲得補助。
4.2 Phase 2:研究開發 / 細部計畫
適合企業:
已完成技術可行性驗證,準備進行進一步技術開發與原型設計
需投入大量研發人力、設備與材料,進行功能開發與市場測試
已有潛在市場應用,需進一步開發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
補助條件:
計畫期程:6 個月至 2 年(生技製藥類最多 3 年)
補助上限:每年最高 500 萬元,2 年最高 1,000 萬元
若企業曾執行 Phase 1,則 Phase 2 的補助上限可提高至 1,200 萬元
申請關鍵建議:
技術開發計畫應具體,包含清晰的技術里程碑與測試方案
確保團隊具備足夠的技術能力與研發資源,避免評審質疑執行力
市場應用應明確,建議提供潛在客戶或合作夥伴的支持文件
💡 經驗建議
Phase 2 的關鍵在於「技術落地」與「市場價值」。
以一家開發 電動車充電管理系統 的公司為例,他們在 Phase 1 證明了電池管理演算法的有效性,但 Phase 2 需要完成:
充電管理軟體與硬體的開發
建置測試環境,與車廠進行整合測試
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法規
我們協助他們將技術開發拆解為「不同階段的可交付成果」,並提供市場潛在客戶的合作意向書,成功獲得高額補助。
4.3 Phase 2+:加值應用
適合企業:
已完成技術開發,準備進行市場導入與試量產
需要補助資金進行產品規模化、測試、商業化驗證
已有確定的商業模式,準備投入市場
補助條件:
計畫期程:最長 1 年(生技製藥類最多 1.5 年)
補助上限:最高 500 萬元
申請關鍵:
強調市場應用價值,包括市場規模、目標客群與商業模式
提供客戶測試回饋,證明市場接受度與需求
確保財務計畫符合補助規範,特別是回饋機制
💡 經驗建議
Phase 2+ 的重點在於「如何讓技術變成商品」,而不只是停留在技術開發階段。
例如,一家生技公司在 Phase 2 完成了 新型癌症檢測技術的研發,但還需要:
進行臨床試驗,確保技術符合醫療標準
取得認證,讓技術能合法應用於醫療市場
建立生產供應鏈,準備正式商品化
在申請 Phase 2+ 時,我們幫助他們補充市場數據、提供試驗合作醫院的證明,並將商業模式拆解為短期(試點合作)、中期(區域市場)、長期(國際市場)三個階段,成功獲得高額補助。
備註
申請 SBIR 計畫時,選擇適合的階段比申請高額補助更重要。企業應根據自身技術成熟度與市場需求,選擇最符合條件的階段申請,並在計畫書中清楚呈現:
技術可行性與市場應用的證據
具體的研發計畫與市場策略
合理的資金需求與分配計畫
第五章:經費編列與補助撥款方式

SBIR 計畫的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50%,企業須自行籌措剩餘部分,以確保計畫能夠順利執行。如何正確編列經費、避免常見錯誤,將直接影響申請的通過率與後續款項撥付。根據我們的經驗,企業在申請時常遇到以下問題:
經費編列不合理:人事費用佔比過高,或未提供合理的設備採購計畫。
忽略財務風險:部分企業編列過高的自籌款,導致後續資金吃緊。
補助款核銷困難:未能提供完整發票與支出證明,影響補助款撥付進度。
為了確保補助款順利核撥,企業應清楚規劃經費編列、撥款流程與報銷機制,並提前準備財務規劃,以降低計畫執行過程中的風險。
5.1 補助比例與自籌款
SBIR 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50%,企業必須準備至少 50% 的自籌款。若企業計畫中包含學術或法人機構合作,則需明列 雙方分工與經費配置,確保符合補助規範。
補助與自籌款的關鍵規則
補助比例上限
政府補助款 ≤ 計畫總經費 50%
企業自籌款 ≥ 計畫總經費 50%
聯盟案的非中小企業成員,其編列經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20%,且必須以自籌款方式計入
註:若企業自籌款超過實收資本額,需提供財務規劃證明,確保計畫執行不受資金問題影響。
💡 經驗建議
許多企業在申請時,只關注補助款金額,而忽略自籌款的合理性,導致計畫審查時被要求補件。建議企業在計畫書中明確說明自籌款來源,例如:企業盈餘、投資資金、銀行貸款等,增加計畫可信度。
5.2 經費運用範圍
SBIR 補助款的使用範圍受到明確規範,主要涵蓋 研發人事、技術設備、材料採購、委外技術開發、專利申請與差旅費用 等。企業在編列預算時,應確保經費配置符合政府規範與研發需求。
經費項目 | 適用範圍與注意事項 |
人事費用 | - 適用對象: 研發人員薪資、技術顧問費用。 - 注意事項: 顧問費不得超過人事費用的 20%,且需提供聘僱合約或技術服務合約。 |
研發材料 | - 適用對象: 實驗耗材、零件、測試設備等。 - 注意事項: 應詳細列出材料用途與使用計畫,避免被質疑為不必要支出。 |
設備投資 | - 適用對象: 必要的設備採購,例如實驗儀器、機台等。 - 注意事項: 設備費用需與研究目標相關,且不可編列過高,以免影響計畫審查。 |
委外研究 | - 適用對象: 若部分技術需由學研機構或法人單位執行,可列為委外研究費用。 - 注意事項: 需附上委外合約,並明確規範執行內容與驗收標準。 |
專利申請與差旅 | - 適用對象: 計畫涉及專利佈局者,可編列專利申請費用。 - 注意事項: 差旅費應限於計畫執行必要範圍,如技術交流、專案會議等。 |
💡經驗建議
許多企業因設備投資過高或委外研究費用不合理,導致計畫預算被削減。建議企業在編列經費時,確保每項費用都有明確用途與佐證資料,例如市場報價、合作協議等,提高審查過關率。
5.3 補助撥款流程
SBIR 補助款不會一次撥付,而是依計畫執行進度 分階段核撥。企業必須按照規定提交期中報告與最終報告,經過審查後才能取得款項。
撥款流程
1️⃣ 計畫簽約後,首期撥款
計畫期程 < 9 個月:首期撥款 50%,餘款於結案後撥付
計畫期程 ≥ 9 個月:
需保留 15% 補助款作為計畫尾款
其他款項依期程每半年撥付一次,須達 75% 經費動支率 才能申請下一期撥款
2️⃣ 期中報告審查
企業需提交 研發成果與經費使用報告
經過審核通過後,才能申請下一階段撥款
3️⃣ 最終報告與結案
提交完整的研發成果、經費核銷文件與市場應用計畫
若為 Phase 2+ 計畫,企業需於結案後 3 年內繳交市場回饋金(訂單金額 1%,最高不超過補助款 2%)
💡 經驗建議
許多企業在期中報告時,因為經費核銷不清楚,導致補助款延遲撥付。建議企業建立「專案財務管理機制」,確保每筆經費使用都有明確的發票、合約與執行紀錄,降低核銷風險。
SBIR 補助款的核撥與經費運用直接影響企業的資金流,因此在申請計畫時,應提早規劃財務管理策略,確保資金能順利到位並符合政府審查標準。
確保補助比例與自籌款配置合理,避免因資金不足影響計畫執行
經費編列時確保每筆支出具體且符合補助規範,避免因不合理開支影響審查
建立專案財務管理機制,確保報告完整,降低撥款延誤風險
第六章:SBIR 計畫書撰寫重點

申請 SBIR 計畫,計畫書的撰寫是決定成功與否的關鍵。評審委員需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快速理解計畫內容,因此計畫書應兼具 「完整性」 與 「可讀性」,避免冗長空泛,並以數據、圖表與案例提高說服力。
我們的經驗顯示,許多企業在計畫書撰寫時,容易犯以下錯誤:
過於理論化,缺乏市場應用數據,評審難以判斷可行性
創新性描述不夠具體,無法突顯與競爭技術的差異
執行計畫與預算編列缺乏邏輯性,導致審查時被刪減補助金額
因此,本章將提供 SBIR 計畫書的最佳撰寫框架,並分享 撰寫技巧與實務經驗,幫助企業打造最具競爭力的申請文件。
6.1計畫書撰寫框架與建議
以下是 SBIR 計畫書的標準結構,並提供撰寫重點與最佳實務:
章節名稱 | 內容指引及撰寫建議 |
摘要 (Executive Summary) |
|
計畫背景與動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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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或服務內容 (創新構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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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計畫與時程 (Work Packages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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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隊與資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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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編列與預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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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成果與效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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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評估與因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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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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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撰寫計畫書的關鍵技巧
1️⃣ 避免過度理論化,應以「市場應用 + 數據」支撐技術價值
錯誤示範:「本技術基於深度學習架構,具有高準確率。」
正確示範:「本技術基於深度學習架構,可將故障檢測準確率從 85% 提升至 95%,並降低 20% 維修成本。」
2️⃣ 技術創新點應明確,最好用表格對比競品技術
錯誤示範:「本技術是 AI 運算的一種新方法。」
正確示範(競爭技術比較表):
技術比較項目 | 本計畫技術 | 現有技術 |
準確率 | 95% | 85% |
計算時間 | 2 小時 | 4 小時 |
成本 | 降低 20% | 無顯著降低 |
3️⃣ 應避免過度樂觀的預測,務實提出風險因應方案
錯誤示範:「本技術將在 1 年內打敗所有競爭對手。」
正確示範:「本技術預計 2 年內完成市場導入,並透過專利布局建立競爭壁壘,以應對市場競爭。」
4️⃣ 計畫時程應清楚具體,使用甘特圖呈現
錯誤示範:「我們會在 1 年內完成技術開發。」
正確示範:「開發分 3 個階段,預計 6 個月內完成原型開發,12 個月內完成市場測試,24 個月內達到量產。」
💡 經驗建議
成功的 SBIR 計畫書,通常具備以下特點:
避免冗長敘述,應以圖表、數據、案例支撐計畫內容
確保技術創新點清晰,並提供市場應用數據提高說服力
合理規劃執行時程與經費編列,提高審查委員信任度
務實列出風險與解決方案,展現團隊的執行能力
📢 下一步:如何進行 SBIR 申請的最後準備?在下一章,我們將整理 計畫提交前的最後檢查清單,確保企業的申請內容完善無誤,提高過案成功率!
7. 結論

創業的風險高,若能有更多的資源協助,就能讓創業之路走得更穩定一點。如果你對於未來已經有個大概計畫,找個好的合作者將能協助你把計畫變得更加完善。
在你透過上篇內容了解SBIR之後,你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思考自己需不需要申請,如果你心裡的答案是需要,那你可以閱讀下篇,下篇將會講述申請的實務、案例的思路、補助的應用參考。
另外,Marsbee過去幫企業申請計劃的量已經達到了千件,如果你認為補助確實能完成自己是業的戰略目標,你可以選擇直接委託我們,我們會與你進行訪談,幫助你找到最適合的方向,並協助你以更有效率的方式取得補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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